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31.“让我的怒气向他们发热,将他们灭绝”表他们如此远离内在事物,因而远离神性事物,以致他们必然灭亡。这从“怒气发热”和“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怒气发热”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人这一方的远离,如下文所述;“灭绝”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由于他们自己的邪恶而灭亡。圣言的许多经文论到耶和华说,祂怒火中烧、发热,以及祂灭绝、毁灭。但经上如此之说是因为,当一个人背离主时,如他作恶时的情形,在那人看来似乎是主如此行。那时他因不蒙垂听,甚至还受到惩罚,故以为主向他充满怒气;而事实上,主从不发怒,从不灭绝,因为祂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表明字面上的圣言是何性质,即: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下文也有这样一个表象,那里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耶和华从不后悔,因为祂自永恒就预见一切。由此可见那些阅读圣言时只思想字义,因而不借助取自圣言、向他们指明真相的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会犯多少错误。因为那些借助这类教义阅读圣言的人都知道耶和华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因怒气发热并灭绝这样的话绝无可能论及无限怜悯和无限良善。所以他们从这些教义知道并明白,当这种话出现时,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怒气和邪恶来源于人,而非来源于主,但它们仍被归于主(参看9306节提到的地方);怒气当论及主时,表示人背离主(5034, 5798, 8483, 8875节)。
内义
1540.如前所述(1020, 1283, 1401, 1403, 1408:1节),圣言的真实历史始于前一章,即第十二章。在此之前,确切地说,在希伯之前,它们都是虚构的历史。此处亚伯兰故事的继续在内义上表示主,尤表在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以至于构成一体之前,也就是在祂的外在人以同样的方式变得属天,成为神性之前,祂最初的生命,以及这生命是什么样。历史事件是代表主的,而这些话本身则表示那些被代表的事物。但由于这是一段历史,所以读者不可避免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些事件上;尤其是今天,绝大多数人,事实上几乎所有人根本不相信内义的存在,更不相信内义就存在于每句话中。即便内义被清楚证明至此,恐怕他们仍然不会承认它的存在。还有一个原因是,内义似乎与字义相去甚远,以至于几乎无法识别。然而,仅考虑到以下事实,读者也能看出,这些历史不可能是圣言或圣经,即:当与内义分离时,它们和其它历史一样,毫无神性可言;而正是内义使得圣言成为神性。
内义是圣言本身,这一点从已经揭示的许多事清楚看出来,如: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马太福音2:15)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主复活后也亲自教导门徒,摩西和众先知指着祂都写了什么(路加福音24:27);由此教导他们,凡圣言中所写的,无不关乎祂、祂的国和教会。这些是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而包含在字义中的事物绝大部分是世俗、肉体和尘世的,永远不可能构成主的圣言。如今的人们都有这样的特点,他们只感知到这类事物,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属灵和属天事物。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成员则不然;他们若生活在今天并阅读圣言,根本就不关注字义,而是视字义如无有,只关注内义。如果有人以其它任何方式来感知圣言,他们必大为震惊。因此,古人所有的书都是以这种方式写成的:它们在内义上拥有不同于文字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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